包括音乐、喜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作品等。
服务价格:5000元
A:影视作品是一种通过摄影机拍摄记录在胶片上,通过播放器放映出来一种已完成艺术作品的统称。
A:保护剧本、剧情,避免被抄袭,如果发现被侵权,版权证书将是作为控告对方的有效证明,且登记后版权,可有偿授权他人播放,实现版权收入。
A: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。包括:文字作品;口述作品;艺术作品;美术、建筑作品;摄影作品;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计算机软件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。